党组书记、局长 张鑫
2022年,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党建为引领,按照“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的要求,全局上下同心同德,步调一致,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勇于创新,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加快推进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等项工作上均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党建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抓班子、带队伍为抓手,全面推进党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围绕贯彻“三年打基础,五年争先进”的目标,积极打造具有住建特色的“五强党支部”。严格抓好支部换届和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各项会议精神,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引领住建系统正确舆论导向,以“一盘棋”思维促进住建系统干部职工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使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采取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晨学、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等精神。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内容。
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观看反腐纪录片和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危房改造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集宁区住建(交通运输)局对此高度重视,将它作为民生工程进行部署落实。对农村的所有住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鉴定,不落一户一间。将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列入危房改造任务,进行危房改造工作。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通过拆除新建、农户自行维修、租住安全住房、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现场
按照自治区、市、区各级政府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了集宁区《农村牧区住房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住房安全日常巡察机制》和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及销号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和长效运行机制。坚决做到房屋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早排除,切实防止返贫致贫,确保危房不住人,住房无危房。
自200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截止到2022年底,全区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517户。2020至2022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原“4类重点对象”调整为“6类重点对象”,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开展排查。对符合国家危房改造的17户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的实施,使“忧居”变“安居”,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大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湖南长沙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后,集宁区住建(交通运输)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题部署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紧盯重点和危险区域,加快推进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自建房进行安全排查
集宁区农村涉及马莲渠乡和白海子镇共25个行政村116个自然村。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坚持排查力量向基层下沉,发挥好村(社区)、“两委”前哨和探头作用,大力发动群众参与,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召开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
集宁区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提升全社会房屋安全意识,引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形成良好的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社会氛围。
集宁区住建(交通运输)局将排查整治农村自建房作为一项长期严肃的工作来抓。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自建房法制建设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好产权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和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审批后监管,用好行政许可、行业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手段,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自建房使用安全。
四、建设“四好农村路”,打通乡村振兴“快车道”
近年来,集宁区住建(交通运输)局始终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坚持“把实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的原则,按照规划引领、高标准建设、加速度推进、信息化运营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了以集宁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行政村为网点,遍布农村、连接城乡的农村公路网,农村公路由“线”变“网”、由“窄”变“宽”、由“通”向“好”。现在全区共有农村公路81条,公路里程达到331.876公里,城乡交通运输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交通保障,打通了乡村振兴的“快车道”。
2022年,该局着眼农村公路规划、建设、运营、管护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夯实责任,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护。
四好农村路——大河湾滑雪场
狠抓项目建设,着力优化路网布局。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实施了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把工程质量关,着力打造精品优质工程。完成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养护工程以及乡村振兴建设项目14个,总里程57.8公里,总投资4406.09万元;完成农村公路灌缝、填补坑槽抢修等日常养护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39.4万元。
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管护和运营。首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工作方案,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其次,完善公交网络,累计开通城乡公交线路11条,投入线路运营新能源公交车32辆,25个行政村全部通公交车,实现了城乡公交一体化。
实施交通振兴,促进产业蓬勃发展。着力构建“公路围着产业建,产业围着公路转”的格局,实施交通振兴计划,实现“以路兴业、以路兴游、以路兴城”的总体目标。现已实现文化旅游、蔬菜瓜果和牛羊肉等特色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入户普及工作
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即清洁能源入户普及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精神,经集宁区人民政府批复,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中心城区及一乡一镇燃煤散烧户数进行改造,彻底解决全区居民生活的“心肺之患”。对城区具备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住户进行煤改集中供热工程,该工程共涉及2511户,当年完成总工程量的95%。对城乡结合部不具备热网覆盖的四个村庄和城区部分门脸房、散户进行煤改电工程,由新型清洁能源设备替代传统燃煤锅炉,同时在改造区域实施“峰谷电价”,即“峰时段”(8:00—18:00)电价执行0.465元/度;“谷时段”(18:00—8:00)电价执行0.165元/度。该工程共涉及446户,当年设备安装率完成40%。
六、奋进新征程,创造新辉煌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将以饱满的激情和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干劲,勠力同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创新发展思路,全面推进集宁区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