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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罕见的“执行”案

来源: 中国美丽乡村网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23-12-23 14:47:31
潘功正
摘要:

2014年3月3日、2015年4月30日、2016年11月26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三次因国家建设连盐高铁、下穿地函、连徐客专作出征收决定,均确定连云港凯然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然公司”)所拥有的土地、房屋被整体征收。时任海州区政府区长单晓敏、副区长江锦峰、政法委书记郑斌等主要领导三次表示:保证征收企业利益最大化。但是,海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个别领导和政协主席兼征收副总指挥汤成元以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却不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操作。据大量资料显示,从2014年3月3日至2019年5月,双方一直在商讨征收补偿问题,但区政府就是不遵照《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市场价格”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屡次推翻其作出的征收补偿方案,所以迟迟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而区政府始终采用的是双重标准和暴力强拆,导致违法违纪问题频出。

据有事实证明,上述问题纯粹是区政府征收与补偿工作副总指挥汤成元和区政府副区长蒋庆山(已逮捕)利用公权力,动用司法资源,与海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院长傅XX、副院长刘强(已逮捕)、原执行局局长高兵(已逮捕)、执行局法官杨X串通所致。

2019年4月12日,区政府直属“连徐客运专线征地征收工作指挥部”向区法院递交《关于申请对凯然电器评估拍卖的函》:“建议区法院启动司法拍卖,定向收购。”区法院接函后,明知凯然公司土地、房屋已被区政府征收并未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凯然公司没有获得一分钱补偿款情况下,更明知区法院为农行执行案已经作出4个已生效的中止、终结执行裁定,并向区征收局等相关部门寄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从征收补偿款中扣除,届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执行,农行同意区法院意见并撤回执行申请。区法院理应依照最高院2011年5月6日法明传[2011]327号第二条和《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受理该执行案件,但却遵从区政府的旨意,置法律于不顾,以凯然公司欠农业银行新浦支行200万元贷款为由,在农业银行2015年9月2日“强制执行申请书”签“恢复执行”,并于2019年4月22日作出(2019)苏0706执恢169号《执行裁定书》和5月5日《执行公告》、拍卖《公告》,“启动司法拍卖”。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原《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凯然公司土地、房屋已被区政府三次征收,土地使用权自公告之日已被政府收回,凯然公司因征收土地使用权等物权已消灭,只有获得征收补偿款权利。土地使用权因征收变更为区政府,拍卖的土地只能是属于区政府已征收为国家建设的土地,再认定拍卖的是凯然公司土地肯定是错误的。

然而,即便违背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戏码还是上演——

区法院为达到拍卖目的,竟然利用3个执行案号(其中一个是执行法官制造),4次连续无缝对接将凯然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军拘留时达60天,直到拍卖之后暴力强拆完成。拘留期间,6月22日区政府派张X、刘X在拘留所与张永军谈征收补偿,“同意就给1100万,不同意就500万元拍卖”,当场被张永军拒绝。

恐吓威胁不成,一系列卑劣手段接踵而来:

——区法院拍卖行为公开剥夺了凯然公司被征收的主体资格和优先竞买人资格,这明显违反了《民法典》390号(物权法第174条)之规定。凯然公司对该169号执行裁定提出异议,区法院以(2019)苏0706执异171号裁定认定海州区征收决定生效,海州区人民政府是权利人,并以“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农行新浦支行及权利人海州区人民政府的申请,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附属建筑进行拍卖,该执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为由,驳回了凯然公司的申请,强行推行拍卖。

——2019年6月24日,区法院发在淘宝网上的拍卖公告第二条:“竞买人应经浦西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浦西街道产业政策规定的条件后,方可参与竞拍。”区法院拍卖公告竟让区政府浦西街道办事处审核竞买人,真是不可思议!

——专门让市、区政府100%控股的海州发展公司、瀛洲公司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这更是天下奇闻!竞买记录显示,三个报名竞买人只有两个公司竞价,另一个潜水未报价。2019年6月28日,将凯然公司已被征收的不动产以1030万元拍卖给海州区政府100%控股的瀛洲公司,并称“拍卖款就是征收补偿款”。2019年11月14日,区政府再次对瀛洲公司进行二次征收,支持让江苏瀛洲公司这个市场主体与国家争抢土地使用权,造成一女二嫁的事实,这样,就将凯然公司应得的数千万元征收补偿款装进了区政府的口袋。

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5]10号《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是典型的区政府与区法院串通及“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竞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凯然公司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019年9月28日,连云港市中院作出(2019)苏07执复13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以“因征收工作推进缓慢,建议海州法院启动司法拍卖,定向收购。申请执行人农行海州支行也申请拍卖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既能保障高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亦不违反法律规定”为由,驳回了上诉人复议申请。但是,裁定根本没有释明拍卖已征收的土地符合哪部法律规定!而且蹊跷的是,一、二审庭审均未见到农行要求执行拍卖土地的申请书,直到2021年11月25日凯然公司调档时,才发现2019年4月22日农行的“申请”,其根本没有要求拍卖凯然公司土地,而是“我行为该抵押土地资产唯一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就此试问,2019年9月28日市中院(2019)苏07执复131号裁定书中的“申请执行人农行海州支行也申请拍卖上述土地及建筑物”的证据何在?!

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12日、2020年6月19日,凯然公司因不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7执复131号《执行裁定书》,3次依法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申请再审,2020年7月3日,省高院以(2020)苏执监622号立案受理。凯然公司于2020年7月12日向苏峰审判长、合议庭呈上“再审补充意见”,审判长苏峰以再审案件多安排不了为由,拖至2021年10月13日送达省高院“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改由唐志容担任审判长。依据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10月10日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行为规定的实施办法》,凯然公司代理律师与合议庭法官助理韩亚光进行了电话交流。得知合议庭适用1998年12月11日废止、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司法查封后征收无效”可以拍卖征收土地观点后,于2021年10月27日,给合议庭每位法官分别寄了“关于土地征收物权变动始点以征收决定为准,还是以征收补偿协议(或决定)为准等问题的沟通函”,同年11月9日又给合议庭法官寄了“关于司法查封的土地能否被征收的分析意见”材料,明确指出,合议庭适用作废、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作为法律依据拍卖已被征收凯然公司土地是错误和荒唐的,合议庭法官分别签收了凯然公司这两份材料。令人吃惊的是,已经拖了一年多的再审案件,2021年11月8日省高院新合议庭不到一个月就作出了(2020)苏执监62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称:“本案中,海州法院及连云港中院认定海州区政府于2016年11月26日作出的对凯然公司名下案涉不动产的征收决定已生效,但未考虑征收补偿尚未完成以及征收决定作出时案涉不动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形,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故应予以纠正。综上,海州区政府对凯然公司名下案涉不动产的征收决定未生效,案涉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凯然公司名下财产,执行法院对该不动产进行拍卖,符合法律规定。”该裁定竟然自立争论焦点,越级判定海州区政府征收决定未生效,将同一个征收决定同一个征收不动产,对凯然公司征收决定未生效,而区政府征收自己100%控股的瀛洲公司却生效了,真是咄咄怪事!“622号裁定”根本没有释明可以拍卖已被征收的土地符合哪部法律哪条规定!因此,这种擅自变通和随意解读法律的裁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法律程序不当的玩忽职守行为。三次合法征收就这样以区政府与区法院串通拍卖了结。但是案结事未了。凯然公司一直向中央纪委监察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市等有关部门申诉。据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关心该案。

据了解,一项正常的征收工作因法院违法执行,时至今日,凯然公司应得数千万元征收补偿款没有拿到一分钱,追根求源,海州区政协主席兼区旧城改造征收副总指挥汤成元是造成这一冤案的主谋和推手。那么,作为海州区政协主席兼区旧城改造征收副总指挥,汤成元为何这么心胸狭窄,定要处心积虑整垮发展势头强劲的民营福利企业凯然公司呢?

原来,早在2008年至2011年,原新浦区(现合并为海州区)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汤成元,为拍原连云港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陆云飞(已逮捕)马屁,动用财政款41.2万元送给其哥哥陆XX,却将账挂在凯然公司头上,造成凯然公司损失120多万元,还把凯然公司告上法庭。开庭审理时,凯然公司举证了大量证据,区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撤诉,但凯然公司一直不服上访,从此汤成元便与凯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永军结下梁子。汤成元将个人恩怨记恨在心,处处刁难、迫害凯然公司,在政府会议上公开宣布‘凡凯然公司的事一概不办’。2014年至2016年,连盐、连盐地函、徐连高铁项目,海州区政府三次征收凯然公司土地、房屋,区征收部门形成多次征收方案,都是汤成元利用征收副总指挥长权力,打着市领导的旗号,伙同负责区政府征收的副区长蒋庆山(已逮捕)等人,并与区法院串通,违法拍卖凯然公司已被征收土地。

2019年下半年,连云港市纪委负责同志约谈汤成元,让其追回国库款41.2万元,他不但不予追回,反而公报私仇加剧报复凯然公司。

海州区法院拍卖区政府已征收凯然公司土地款1030万元,称拍卖款就是征收补偿款,所以其结了农行等几家执行案子的款项,擅自将本应该属于国家的款项作为执行款结了凯然公司农业银行、农商行、苏州双利、平安普惠及私人债务。其中平安普惠250万元案子,经阅卷,凯然公司已还106万元,该案已经区法院审委会同意再审,2019年11月12日海州区法院作出(2019)苏0706民监80号民事裁定书第二项: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19年11月13日海州区法院作出(2019)苏0706民再118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撤销(2016)苏0706民初1143号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的起诉”。面对这么多法律裁决,2019年11月15日,海州区法院执行局竟然擅自划转2,999,595.15元执行案款。这不得不让人惊掉下巴!是谁给了区法院执行局这个胆子!这样严重的违法执行行为凯然公司当然不服!这种毫无法律底线的执行,无疑是一起有组织利用“执行”强夺民营企业数千万元征收款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江苏省高院竟毫无法律依据的作出“622号裁定”,将使凯然公司这起冤案昭雪的日期延迟。此外值得一提,江苏省督察组、巡视组5次收到凯然公司投诉,都没有纠正,不知其想过没有这是否将严重影响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连盐高铁、连徐客专已通车数年,凯然公司被征收土地、房屋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征收补偿款,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是任何组织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是任何组织任何人玩弄任何招数都改变不了的。这家民营福利企业蒙冤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记者近日采访了该公司相关人员,他们坚信,在共产党领导下,正义有时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