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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速 承包权属明晰让农民更安心

来源: 中国美丽乡村网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16-8-22 10:30:32
记者 赵琳琳
摘要:

日前农业部发布消息显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至22个,同时,能让农民变成村集体“股东”的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试点正在全国多个地区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今年有望密集出台。

土地作为农村集体产权的最重要组成内容和核心资源,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事关数亿农民切身正当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四化”实现。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信息化专家孙海龙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是以“还权赋能”作为核心,深入扎实推进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性工作,为随即展开的其他各项“三农”改革创造有利条件,为构建集体土地保值增值新运行机制打好根基。农村集体经济除了土地等资源型资产外,还有经营性资产,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可以盘活集体资产资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广大农民的财产权益。

记者了解到,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改革试点和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在全国一些省份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

如,基层不同利益主体由于受诸多主客观条件制约,对集体土地产权在认知和执行上存在不一致甚至分化现象,造成集体土地价值变现困难。主要体现在:土地权责不清、界限争议,矛盾冲突呈地域性蔓延态势。其次,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造成广大农民权利丧失。

此外,孙海龙告诉记者,农民权利意识差,集体土地实际权利由乡村等基层领导代替所有权人行使,主要突出体现在土地发包、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存在地区间、城乡间、乡村间的多维不均衡和不协调。流转程序不规范,在少数地区土地流转政策被变相扭曲,成为侵蚀损害农民利益的载体和工具;补偿安置与“造血”工作不到位。缺乏前期系统调研和长远谋划,强制安置的后遗症在一些地方得到集中反弹,被征地农民往往出现“先富后贫”现象。

有业内专家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理顺利益机制前提下,统筹配套其他政策或制度、举措协同推进。

孙海龙表示,当前需加大组织宣传培训工作,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各利益主体在政策认知、落实执行和统筹其他举措上达成高度一致的共识,减少政策落地的盲角,确保农民群众合法正当权益不打折、不受侵犯。

同时,科学总结试点地区经验与问题,探索出适合不同区域、城乡与乡村的典型可复制成熟模式或成功做法,进行全国观摩交流,整体提高全国基层工作者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同时,集中整治一些不同类型的侵犯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基层违法案件,发挥震慑作用,保障全国改革整体协调有序推进;

此外,国家需出台或完善现有有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建立并逐步完善统一透明、跨区域的全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同时,依托农村集体不同类型的资产优势,积极整合涉农金融资源,因地制宜构建真正服务好本地的农村金融体系;需专门建立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公益性补机制和应急机制,充分调动城乡各种优质资源积聚农村,带动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体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