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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村委会成员女性占比24% 农村妇女参政水平有待提高

来源: 新华社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19-12-8 22:19:00
记者 李秀萍
摘要: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国家统计局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7个领域2018年的实施情况展开综合分析。12月6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监测结果表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多数目标已提前达标,但部分领域中个别指标尚存差距。

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不断加强。截至2018年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已覆盖全国所有贫困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经过几年低位徘徊后有明显上升,由2010年的61.2%上升到2018年的75.5%,提高14.3个百分点,比2017年提高8.6个百分点,但距《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规定的“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仍有差距。

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4.2%,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接近100%,女童与男童无明显差距。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为46.5%,近年该指标一直稳定在46.4%—46.6%之间。

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大幅度减少。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1660万人,比2010年减少近1.5亿人,其中约一半为女性;2018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7%,比2010年降低15.5个百分点。

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国家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2018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约为每月490元,比上年增加40元,与2010年相比增加304元;全国城乡享受低保和得到救助的农村特困人员共4981.1万人,其中女性1985.1万人,占比近4成。

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女性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尤其在居委会组织中参与程度较高。2018年,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为50.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已达《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2018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为11.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2018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86%,比2010年提高28个百分点,在上年已“达到85%左右”《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的基础上又向前推进一步。

2020年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收官之年,截至2018年底,多数指标已实现预期目标,但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指标距《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孕产妇死亡率差距、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比例等方面尚需付出大量努力。

妇女健康状况区域间发展差距依然存在。虽然我国妇幼健康水平有较大提高,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存在。2018年,东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0.9/10万,西部地区为25.2/10万,西部是东部的2.3倍。

农村妇女参政水平有待提高。2018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24%,虽然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也比2010年提高2.6个百分点,但距“达到30%以上”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仍存在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