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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间当事人不便到庭参加诉讼咋办?安阳市龙安法院:“云办”

来源: 中国美丽乡村网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20-2-18 11:26:13
本刊记者 赵力志 通讯员 刘震 袁园 王颖
摘要:

非常时期,当有非常之策。2月17日上午,已“云办公”常态化的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在当事人的远程见证下,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选取了评估机构。对抗疫期间当事人不便或不愿到庭应该怎么办的问题,再次给出了答案,做出了回答。

谷某和李某二人系朋友关系,2013年1月,李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急需用钱,向谷某借款60万元,承诺2个月后还款,同时写了借据。同年3月,李某又与谷某达成还款协议,约定2016年6月还款;如到期未还,自愿将其所有的房产过户给谷某。借款到期后,经谷某多次催要,李某依然分文未还,还玩起了失踪,谷某遂诉至法院。李某未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如期还款,谷某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的房产。由于李某为躲避执行长期不在家,执行干警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布了公告。

日前,谷某申请对李某名下房产进行评估。龙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征得其同意后,决定采用微信平台线上选取评估鉴定机构。上午,在整个选取过程中,工作人员上传司法鉴定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鉴定风险及权益,并实时上传备选机构摇号单、确定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笔录,顺利“网选”出评估鉴定机构。整个过程,纪检人员及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全程参与并全程录像,切实的保障了司法技术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阻断疫情传播,龙安区人民法院信息化支撑,利用其在智慧法院建设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在上班伊始,第一时间开通运行“互联网+”诉讼服务。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省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调解、微信等平台开展“云办公”,全面保证了立案、审理、执行、法律咨询等正常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