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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律师的“三农”情结

——记山西正麒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伟

来源: 中国美丽乡村网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15-4-13 14:19:51
本刊记者 刘德 刘利
摘要: 山西正麒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伟就是这样一位对工作认真勤勉、一丝不苟、业务精湛,对当事人热情周到、细致耐心,专业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被告无故拖欠原告承包费上百万元,而且几经催促,拒不支付,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原告特起诉,请求被告支付承包费,承担违约金,双方解除承包合同。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代理人刘明伟律师言语沉稳、掷地有声地陈述。

接着是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
庭审中,法庭合议庭成员对原告代理人刘明伟律师的发言频频点头,由衷赞许。
这是一个农村林地承包合同案的开庭实况。据说,被告曾因此打过好几次官司,对方多次败诉。此次,原告法定代理人报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山西正麒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伟,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刘明伟律师认真分析了以前的诉讼,直言败诉的原因,并对本案进行了深入分析,使原告法定代理人信心倍增,决定起诉,这才有了前面的开庭。
山西正麒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伟就是这样一位对工作认真勤勉、一丝不苟、业务精湛,对当事人热情周到、细致耐心,专业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刘明伟出生在山西省灵丘县不过百人的小山村,对农村农民有着深厚的情感,从小诚实守信,性格倔强,遇事不轻言放弃。他有着淳厚质朴和坚持不懈的特质,这在他的生活和执业中有充分体现。
刘明伟学的是中药专业,毕业后分配在制药厂工作。他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工作认真,成绩斐然,得到全厂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参加工作6个月就担任车间副主任,10个月担任车间主任,两年后担任副厂长,成为制药厂的一个传奇式人物,甚至在全省医药行业也小有名气。
199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明伟发现自己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此时正值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有企业改制,他深切体会到药厂面临的危机,便开始自学法律,决心有机会改行做律师,改从事生产治疗身体之病为“治疗社会之病”。从此,他一边努力工作,一边认真学习,向着自己确定的目标奋斗。1999年,他取得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文凭。2004年,通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006年,取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文凭。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至此,经过12年的努力,他的自学取得了相应成果,开始了他专职律师的执业生涯。
刘明伟律师从事专职律师以前,曾先后在北京、上海、南昌、武汉、太原等地的生产企业工作,负责产品的生产管理。这期间,他始终与一线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同事关系。这些员工大多来自农村,从他们身上,刘明伟对农村、农民情况的了解不断加深,并渐渐地生发出要帮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2009年,刘明伟律师开始在朔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他认真参加每次开庭,独立思考,努力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转化成能力。从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开始执业起,不论案件大小,他都一视同仁,认真负责地办理案件,数量已达上百个。例如某村700名农民青苗补助款案、田某等抢劫杀人案、寇某保险合同纠纷案等,他办的所有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好评。短短两年时间他就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取得了可喜成绩,打破了律师执业三四年解决温保的“规则”。
2012年,刘明伟律师转所到大同执业,并开始规划自己的专业方向。这期间他办理了多起涉及“三农”的案件,如农民工刘某的工伤赔偿案、马某的土地承包权纠纷案、张某的林权确权案等30多件。他从中深深体会到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对律师的需求,毅然决定主办“三农”案件,为广大农民弟兄提供法律服务。
其实,早在这之前,刘明伟律师就办理了不少涉农案件,为其专业办理这一类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决定走这一专业化之路后,刘明伟律师开始认真研究相关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并更深入地对农民当事人的特点进行总结。当时,许多同事都劝他不要走这一条路,说这一类案件特点明显:一是标的较小,律师代理收费少;二是当事人文化水平一般较低,沟通比较困难;三是律师付出的劳动强度大;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且案件的量特别大。总之,很少有律师专门去走这一个专业的。
但是,刘明伟律师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一专业。按他的话说:“我做律师首先考虑的是当事人的需要,只有当事人需要,才能体现律师的价值。”
为了更进一步做好相关专业服务,2015年刘明伟律师与其他两位合伙人一起成立了山西正麒阳律师事务所。所里专门设立了“三农服务部”。作为主任,他兼任该部门的负责人。明确事务所的终极目标是“公正致和”,那就是坚持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此前提下努力使争议双方最终能“平和”解决争议。要达到这一目标,全所职工应“认真勤勉,专业周全”。而“专业”就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律师服务,尤其是为农民这一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专业的服务。
正是因为刘明伟律师对农民有着深厚的情感,才产生了这样一个律师事务所,才产生了这样一个专业部门,才产生了许多专为“三农”服务的专家律师,而刘明伟律师就是这个群体的代表!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律师,才有本文开始说到的开庭实况。庭审结束,被告深感庭审的压力,情绪激动,在法院门口持刀与刘明伟律师相向。刘明伟律师毫无惧色,经过半个多小时与对方的沟通,终使对方放弃了采取过激行为的想法。最终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解决,达到了“致和”的效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刘明伟律师将以坚定的信念、精湛的专业知识,为更多的农民朋友提供法律服务!